2020年,攸县建成1个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

时间:2012-11-2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株洲市将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整理“空心村”,迁村并点形成中心村庄

  株洲晚报11月21日讯(记者胡乐 通讯员贺燕军)《规划》显示,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96.8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77.58平方公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9.36平方公里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79.36平方公里。

  市国土局解读: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上轮规划实施9年来,人均耕地面积从1996年末的0.0568公顷减少到2005年末的0.0545公顷,已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0533公顷的警戒线,9年间人均耕地下降幅度达4.05%。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规划》量化了我市耕地保护的各项指标,强调“占一补一”,表明我市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开展耕地整理,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结合当地城市化建设,以整理潜力较大的“空心村”为主,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采取迁村并点等模式,逐步集中形成中心村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期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4398公顷。

  划分西北部、中部、东南部3个土地利用综合区

  《规划》提出,我市将划分为3个土地利用综合区,分别是西北部平岗“两型”社会重点建设区、中部岗丘粮农综合发展区、东南部山地林农综合利用区。

  西北部建设区包括株洲市区、株洲县和醴陵市部分乡镇,总面积1891.37平方公里,人口密度0.08人/平方公里;中部发展区包括株洲县、醴陵市、攸县和茶陵县部分乡镇,总面积5442.72平方公里;东南部利用区包括攸县、茶陵县部分乡镇和炎陵县全部,总面积3928.11平方公里。

  市国土局解读:

  根据区域特征,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重点,将更利于各区域的发展。西北部平岗“两型”社会重点建设区要合理安排好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无序扩张;各类建设用地发展空间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挖潜转变,充分利用闲置和存量土地;注重工业“三废”污染的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部岗丘粮农综合发展区要加强小城镇建设,但要严格控制次中心城市及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对耕地的占用;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东南部山地林农综合利用区要开展富有山区特色的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发展特色旅游业,缩小与市域中部和北部的差距。

  建成3个保护区、5个风景名胜区、2个地质公园

  《规划》要求,加强和完善土地生态建设,新建和整合各类生态保护区,调整土地生态保护结构。到2020年,全市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大京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个(酒埠江湿地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炎帝陵风景名胜区、酒埠江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3个(茶陵风景名胜区、醴陵风景名胜区、仙庾镇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地质公园2个(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桃源洞森林公园)。

  市国土局解读:

  在规划期间着力打造三大旅游区,包括以炎帝陵为主体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酒埠江地质公园为主体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围绕长株潭城市群的株洲市区周边休闲度假区。结合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加强炎帝陵、北宋金州古城遗址、南宋茶陵城旧址、三国吴建宁县新城遗址、醴陵古城遗址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建设。在符合景区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风景区的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市区游客服务中心设施,提高全市旅游服务整体水平。

  稿源:株洲晚报
  荐稿:刘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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