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龙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快速出台"八条禁令"对8类行为作出禁止规定。
《规定》要求,全乡干部职工要顾全大局,严格遵守"八条禁令"要求,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工作水平,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严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规定》明确对违反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