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洞管【2012】23号文件批复《株洲市洣水茶陵段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方案》。
省市相关审查专家一致认为,《株洲市洣水茶陵段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方案》内容全面,指导思想正确,符合河道行洪规划,有利于水资源保护,有利于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利于保护河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要求。
批复要求,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理念的具体实践,是一项民生工程,是茶陵县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的科学依据,实施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精心组织,确保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