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切实保护渔业资源

时间:2012-09-29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在河流、水库从事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作业活动,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9月28日,攸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作业活动的通告》(攸政告﹝2012﹞15号),旨在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攸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切实保护渔业资源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详细载明了从事电鱼、炸鱼、毒鱼;制造和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物品和工具;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违法使用电捕鱼装置等违法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24222397)。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畜牧局
   编:余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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