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财政局计生经费管理出新规

时间:2012-08-07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期,攸县财政局会同县人口计生局研究出台了《攸县计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凸显了“科学、高效、规范、简便”的特点,重在通过进一步强化计生经费的收支管理,规范业务核算操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计生事业发展。
  ——贴近实际,落实两调整。一是调整社会抚养费按月下拨比例。由原来单一的50%的比例(根据上年度计生考核定档分类)调整为55%、60%、65%三种比例,更加切合乡镇计生工作实际,更加科学可行,有利于充分调动乡镇(街道)计生工作积极性,形成赶超氛围。二是调整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申报审批程序。由过去的部门根据“五定”原则(定项目、定标准、定对象、定程序、定来源)进行单一审批,调整为综合审批,执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审查、乡镇(街道)审核、县审批公示”的审批流程。联动审批机制的建立,有力推动了计生利益导向审批把关的公开透明、资金发放的安全便捷。
  ——注重统筹,推行两增加。一是增加各乡镇(街道)计生利益导向资金配套。实行计生利益导向资金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分担,既强化了乡镇(街道)的主体意识,又充分体现了基层政府对计生对象的关怀关爱,融洽了干群关系。二是增加计生阵地建设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在每年11月份前,县人口计生局将下年度县、乡、村三级计生阵地改扩建项目报县政府审批,再综合统筹,参照县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建设资金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有利于项目整合统筹和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管。
  ——力求规范,实行三明确。一是明确计生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县、乡两级分别设立计生经费专户,实现资金账户县乡有效对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二是明确社会抚养费核算管理。严格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配、使用和票据的领取、结算、缴销的操作规程,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阳光运行。三是明确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来源和执行标准。县乡计生部门的公用经费按照县增收节支规定要求,实行层级管理。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保障,乡镇计生人员的“四金”和其他补贴由所在乡镇按政策足额到位,确保全县人口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欧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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