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攸县柏市镇塔院村钟家组旷某、陈某、钟某等6人用农药甲氰菊先后三次对柏市镇内流河(系攸河支流)进行非法毒鱼行为,造成河段内鱼类大面积死亡2500多公斤,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三万余元。7月11日,该镇政府立即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会议决定由镇派出所负责查清此案,镇畜牧水产推广站协助调查,坚决予以重点查处。
6人毒鱼行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现已对为首的旷某、陈某、钟某3人送往攸县拘留所作拘留7天的决定,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