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在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用于保障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攸县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通知》,完善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对独生子女家庭、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和计生特困户等给予奖励、扶持和救助,并将原有的奖励数额给予提高。
《通知》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城乡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和经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新农合”或医保基本参合(保)资金,一律从社会抚养费中支付缴纳;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平按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2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家庭,优先享受城乡低保;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老人,本人自愿,一律安排入住敬老院统一供养;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未婚育的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给予其家庭抚慰金1万元。属残疾人家庭的,抚慰金增加1万元;丧失了再生育能力的,从失去子女当年起的新农合、新农保或基本医疗保险金、社会养老保险金个人负担部分,一律从社会抚养费中支付缴纳;经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实行免费对症治疗。为确保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计生户,《通知》还明确了办理程序、资金来源和发放以及保障措施。
攸县计生利导新规的出台实施,填补了计划生育法定利益导向政策的空白,真正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机制,使计生家庭真正实现“贫有所扶、困有所助、壮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靠”,进一步增强了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计生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