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遵照总行货币金银局指示,开始对辖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收付、假币收缴业务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收缴假人民币及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使用情况,督促加强人民币收付和反假货币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办理人民币收付、假币收缴和鉴定业务行为,进一步完善自动存取款设备钞币防伪鉴别系统,维护人民币正常流通秩序,提高流通中人民币质量,不断提高现金服务水平,让老百姓放心用钱,用上放心钱。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人民币收付管理内部考核制度执行情况、业务培训情况、内部检查情况,防止以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在业务场所公示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券别调剂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服务承诺、监督电话,货币鉴定在营业场所公示假币鉴定授权证书;临柜人员对外支付情况、残缺币兑换情况、券别业务调剂情况,回笼券整点挑剔情况、流通券清分差错情况、残损券复点差错情况;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人员必须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收缴过程符合规定程序,保存好相关监控录像资料,假币实物按规定保管、按要求及时上缴人民银行;加强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现钞处理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检测、升级、更新等管理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具体检查方法采取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各金融机构负责组织本系统各营业网点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人民银行负责对辖内金融机构营业机构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对象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要求各金融机构组织一线临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受理公众的人民币券别调剂、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申请,并及时妥善处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严禁将已收到的假币退还客户,或将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本系统现钞处理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检测、升级、更新,充分发挥银行业在人民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净化货币流通环境,让老百姓放心用钱,用上整洁钱、放心钱。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人民银行
编:夏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