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再次提标

时间:2012-06-01 16:04:28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记者从茶陵县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本次提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月人均280元提高到34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2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1000元/人每年提高到1500元/人每年,人均月补差达到98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50元每人每月,新的保障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幅度最高的一年。本次提标惠及全县3.5万余名特困群众。

今年来,我县把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作为常抓不懈的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坚持“分类施保”原则。整个程序由户主申请、入户摸底调查、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办事处)初审复核公示、县局复核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等六个环节组成,真正达到了群众公认,完全实行阳光操作,初审、复审、审批过程中都在固定、规范的公示栏内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派出调查组查明清楚,对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