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拟在城区推行阶梯式水价

时间:2012-06-19 18:14:18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6月19日,记者从县物价局了解到,我县拟定于7月10日上午8:30在紫荆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调整茶陵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届时,将有19名来自我县各行业的听证代表、7名旁听代表及5名听证人参加听证。

在县物价局公布的《茶陵县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整方案》中,记者看到,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各毗邻县水价水平、变化动态,《方案》建议将居民生活用水(含学校等公益事业用水)由原来的1.6元/m3调为2.0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的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性用水分别由1.6元/m3、1.7元/m3和2.8元/m3调整为3.07元/m3,特种待业用水由原5元/m3调整为8.19元/m3,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同时,为了保障90%的居民户用水不受阶梯式水价的影响,又能促进节约用水,建议确定四口及四口以下家庭每月每户用水的第一级计量为18 m3以下(含18m3)、第二级计量为19 m3至25 m3(含25 m3)、第三级计量为26m3(含26 m3)以上。五口以上(含五口)的家庭每月每户用水分阶计量按四口家庭的分阶计量的标准,每增加一个人加4 m3水确定各级水量的最上额。

据了解,茶陵县城区现有两家供水企业(茶陵县自来水公司和茶陵云阳自来水有限公司),现行供水价格于2008年8月起执行,即:居民生活、行政事业性用水1.60元/m3,工业用水1.70元/ m3,经营服务性用水2.80元/ m3,特种行业用水5.00元/ m3。同时随水代征0.02元/ m3水资源费。从2010年开始代征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40元/ m3。则到户水价为:居民生活、行政事业性用水2元/ m3,工业用水2.17元/ m3,经营服务性用水3.42元/ m3,特种行业用水5.82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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