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统计工作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为确保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县统计局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决定从6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置及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统计原始凭证和统计台帐设置及保管情况;统计报表上报、数据质量情况;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布和保密情况;统计调查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妨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7个乡镇场、15家工业企业、10家批发零售餐饮业、5家房地产企业、7家社会服务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