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1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期,攸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株办发﹝2009﹞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发布了《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业禁养区的通告》(攸政告﹝2012﹞6号)。 此次划定禁养区旨在规范我县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目前,禁养区的划定工作正在推进中。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