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株洲市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株洲市鑫旺铸造有限公司和攸县鸿兴煤矸石砖厂三家企业,提出的书面申请复核结果最终有了定论,并将复核结果告知企业,使三家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对复核结果心服口服,相当满意。
据悉,这三家企业由于对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异议,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攸县环保局总量办与株洲市环保局总量科,于3月15日至16日共同对3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重新核定,并将重新核定结果上报市局,申请市局复核。这是攸县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工作以来第一次对企业的初始排污权进行复核,为后面的工作做好铺垫。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环保局 刘志双
编:夏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