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用液化石油气气源价格下降,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消[2007]46号)的有关规定,炎陵县物价局积极履职,及时进行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
根据测算和参考周边县市价格水平,从2012年5月19日起,炎陵县城区(炎陵县炎帝液化气有限公司)1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由原来110元/瓶调整为105元/瓶;城区低保户购气实行优惠政策,即城区低保户凭低保证和户口本购1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为100元/瓶。以上价格均不含送气费5元/瓶。如遇民用液化石油气气源价格和运输成本等升降较大时,县物价局还将及时进行价格调整。同时,县物价局严格要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政府调价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如发现经营企业乱涨价或不执行价格政策等行为,广大消费者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或直接到县物价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