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强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

时间:2012-05-17 10:17: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今年,我县房地产市场预(销)售量增加,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监管难度加大,为切实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县价局四项措施强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

  一是强化市场调查。为切实摸清房地产市场预(销)售情况县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查了解商品房销售情况,核实预(销)售数量,并对各企业售楼部(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强化备案审查。根据《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湖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县物价局与县房产管理局密切协作,严格要求全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向县物价局进行价格备案审查。在办理备案审查过程中,县物价局通过抽查票据,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标价与实际成交价是否相符、调整价格前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全力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规范、标价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相符等问题,情节轻微的,县物价局责成其立即整改,对极少数违规严重的,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强化典型示范。结合2012年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县物价局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纳入“价格诚信活动”管理范畴,建立诚信档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积极推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商品房经营者,向县人民政府推荐授予“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颁发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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