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9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考核与干部任用相挂钩,工作没到位的相关负责人可能“零薪水”。日前,我县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亮出了这个“狠招”。
为了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株洲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按照“周考核、月排名、季讲评、年终总评”的方式,对各级相关负责人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直接与干部任用挂钩。
县财政设立乡镇主要领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罚专账,根据考核办法,干得好与不好的乡镇主要领导收入差距可拉大到4000元,等于干得不好的乡镇主要领导可能会“零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