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时间:2012-04-25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省局评为2010—201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两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县被评为“省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巩固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的成果,紧紧围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抓住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这一主线,突出“打假治劣、综合整治”两个重点,圆满完成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几年来,每年监督检查面达100%,案件办结率达100%,没有发生过1起要求听证、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1起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该局连续6年被上级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或考核为优秀等次。

  一是专项整治“常态化”。在稽查办案中,我局实行“立、查、审、执”四分离,把执法人员分为两个小组,管辖区域分成两个责任区,每个小组负责一个责任区的日常监管工作;遇到大案要案,打破小组界限,形成合力,对查办的案件,及时按标准进行归档管理。

    二是日常监管“无缝化”。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MDR)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网络建设,促进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两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三是服务指导“实用化”。行政许可实行“受理勘址、帮促指导、初审报送”三分离和“分段问责”制度。凡新开办零售药店经过我局悉心指导和严格把关,全部一次性通过验收,行政许可(初审)通过率达100%。

    四是专项工作“特色化”。首先,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全县14个乡镇政府都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作为乡镇政府的常设机构,做到了有场所、有牌子、有机构、有专干、有职责、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有记录、有档案“十有”,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县、乡、村食品药品安全无缝隙监管。其次,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2011年4月28日,我县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已基本完成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