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副处级督查员王芳一行来攸县督察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时间:2012-04-0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3月31日下午,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处级督查员王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中华一行来攸县督察水上交通整治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泽胜、王进喜,县交运局局长刘文庚等陪同督察。
  督查组首先到县城东站渡口察看了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随后在县交运局召开会议。王芳、王中华等充分肯定了我县前期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初以来,攸县对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包干负责、村组落实的“县管乡包村落实”管理模式。有船乡镇(街道办事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组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从县到乡镇、村、组、渡工层层签订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从今年起,攸县全面实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坚决执行“六不发航”规定,即证照不齐不发航、超载不发航、船况不良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乘客不穿救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学生渡口和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渡口(码头)以及在节假日、赶场(集)日和其他预计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时段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其他渡口(码头)一般实行抽查签单发航。有船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签单发航工作,聘请或任用专兼职签单员。
  此外,今年5月1日前,在学生渡口,日均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渡口;重点客运、旅游及赶集聚散地码头;核载30人以上的客船,旅游船;重点水域;其他需要进行视频监控的渡口、码头、船舶等建设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运输部门及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实时监控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张文武   
   编:余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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