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媒体话攸州】攸县司法局喜获全国司法所 建设先进单位纪实

时间:2012-04-10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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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片2600多平方公里的温暖家园,80万攸县儿女在这里创造着不朽的业绩。
  对于老百姓来讲,和谐平安幸福才是生活最美的真谛,而为了这方土地的和谐平安幸福,攸县司法局用执着的信念诠释着他们的追求,虽没有打击罪犯的紧张刺激,没有审判案件的神圣光环,但他们用执着与热情,创下了一方和谐,维护了一方稳定,传播了片片温情。
  2012年,喜讯再次传来,攸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
  人民调解:为民解忧化纷争
  “职能不硬,作风要硬;权力不大,贡献要大;地位不高,水平要高。司法工作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攸县有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是社会的‘保护伞’、‘减压阀’、‘润滑剂’、‘平安锁’……”攸县司法局局长李益民的话,正是攸县司法人的生动写照。
  2011年5月10日,菜花坪镇白龙湖村周某,年龄13个月,因患重症肺炎入住医院,次日中午13时许,因输液时出现异常,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在医院大闹,要求院方赔偿60万元。县急调中心接到指令后,迅速派员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处置,经多次调解,反复协商,终于在12日上午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突发事件消弭于无形。
  “随时待命,随时出动,随时调解,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攸县司法局人的承诺。
  有矛盾找司法,有纠纷找调解,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越来越多的攸县人切身的感受。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帮助下,人们有了“娘家人”的依靠和信任。
  据了解,攸县6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和急调中心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民调解员三大队伍,做好“准、快、便、省、好”五字文章。专业调委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28件,化解1328件,成功率100%。化解信访纠纷3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在各类调解组织的高效运转下,县人民法院民事受案率连续5年每年下降20%以上,为当事人节约各项费用200多万元。
  法律援助:撑开民众“保护伞”
  当你有困难需要帮助时,第一个想到的会是他;当你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第一个想到的还会是他……这就是攸县司法人在人民心中的期望。
  目前,攸县司法局已建立起一个法律援助中心、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网络,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73件,为困难群众免除各类诉讼费用800余万元,为老人索取赡养费150多万元,为民工追回工资1000余万元,县法律援助中心还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为政府部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担任法律顾问246家,办理各类案件4434件,避免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重点教化:回归社会的“扶手”
  “社会管理要创新,要走在全国的前列,就必须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强化对重点对象的教化管理,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攸县司法局局长李益民说。
  菜花坪镇东联村的周军(化名)因抢劫入狱,获刑10年,刑满释放回来后,司法局帮教人员为他联系师傅学做铝合金门窗安装,如今在攸县家装行业小有名气。后来他又在帮教干部的帮助下从银行贷款5万元购买了一辆出租车,去年,周军和邻村一位姑娘喜结连理,过上了幸福安定的生活。
  为了使管制、缓刑、假释等管教对象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该局在开展大教化活动的同时,在重点管理对象中积极开展“四帮一”和“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活动,共举办社会管理重点对象教化培训班80多期,参训人员2500多人,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1个,组织岗位就业培训800多人,解决就业300多人,落实低保51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社会反响良好,维稳效果明显。
  法律宣传:照进生活的“阳光”
  炎炎烈日下的湘东大市场,10多名司法干警拉起横幅、摆上桌椅,忙着给络绎不绝的过往民众分发法律宣传资料和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传车正不停地播着普法讲话:“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普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前提,法制宣传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项工作中,攸县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十乡百村千问卷”、“上街进店大走访”、“学法用法,肃清传销”、“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2007至2011年,攸县司法局共制作普法宣传栏24300余块,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224场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297场,发放普法读本7万余册,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400多万份。(株洲日报 攸县记者站 刘桂丹 通讯员 陈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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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株洲日报
  荐稿:夏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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