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余明刚带队对炎陵县贯彻落实株政发[2011]1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情况进行了督查。市供销社主任郭敏祥、市商务局副调研员曾艺军、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张义军、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副科长朱昊等陪同调研。
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思寒向督查组一行汇报了炎陵县起草配套文件、"新网工程"整体规划、县级农药、化肥淡季储备贷款贴息、财政配套资金支持、供销社社有资产权益维护等五个方面情况。
市督查组一行对我县供销改革发展工作的给予了肯定,认为炎陵县供销各项工作的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发展态势好,要再接再励,并对我县供销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组织,要充分发挥供销基层网络在农村流通中的作用,炎陵县政府要按照株政发[2011]19文件要求,今年将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一定要加大支持供销社工作。二是县级化肥、农药淡季诸备制度要建立健全,做好全县农资供应工作。三是供销社资产是社有资产、集体资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的精神,区别对待供销社资产,要支持供销社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要考虑供销社今后利用社有资产及原有的网络取得新的发展和妥善解决企业改制历史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