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实习记者报道】今天(3月9日)上午,攸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举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班,旨在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素质,保障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县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城区内公共场所的商家店铺负责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培训由县卫生监督所副书记李桂元主持。

培训现场
开班仪式上,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黄晶华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公共措施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他要求与会经营者认真听课,并在课后进一步理解熟悉和落实。

参训人员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周晓辉就卫生要求、法律责任、卫生标准、判断标准、消毒方法等公共场所卫生知识进行了讲授。他说,公共场所中人群密集、流动频繁,存在很多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各类经营单位应达到室内空气清洁、微笑气候适宜、采光照明良好、环境整洁安静、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完好、从业人员无传染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等八项基本要求。

工作人员在收集培训考试试卷
所工会主席李星波在培训班上,宣读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的,对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
培训后,县卫生监督所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欧阳慧
编: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