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南省农办获悉,由省农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复函》(湘农办函〔2012〕5号)文件,攸县丰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为“丰泰水稻”)被确定为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单位”。
目前,“丰泰水稻”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莲塘坳镇、新市镇,涉及5个村,36个小组,582户,共流转耕地总面积2730亩。该社拥有办公场地200平方米,专用仓库600 平方米,种子消毒室、催芽室150 平方米,大型烘干机1台,农用运输货车3台,耕田机6台,收割机3台,其它配套农机10台每套,有大中专学历的经营管理和技术员9人,并聘请了湖南省农大教授朱旭东等专业技术人员为顾问。
“丰泰水稻”实行按交易额分配为主,按股金分红为辅的盈余分配制度。2010年,年销售收入536.27万元,年净利润63.60万元,实现盈余返还57.24万元。2011年,年销售收入353.9万元,实现年净利润64.97万元,盈余返还58.47万元。
“丰泰水稻”自成立以来,在县经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先后获得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单位”、“水稻种植先进合作组织”、“先进专业合作组织”等荣誉。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经管局 谭新亮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