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2-03-2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本网讯 近日,在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攸县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株洲市唯一获此(五年一度)殊荣的县级司法局。

攸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提高认识,全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早在2005年,全省开始启动中央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项目,给攸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带来了很好的机遇,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反复讲清国家加强司法所建设的目的、意义、政策,以及基层司法所自身的职能优势和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地搞好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司法所建设。
   ——明确任务,着力推进办公用房规划建设。严格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内设五室一庭、有独立享有自主产权的标准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在项目资金拨付方面打破常规,谁先建成,资金就优先用于谁,调动了各乡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了司法所建设高潮,取得了明显实效。到目前为止,全县21个乡镇司法所(江桥除外)办公用房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共申请国债建设资金183万元,财政配套资金220万元,司法所办公用房总面积6050平方米,平均每所 302 平方米。并坚持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各所司法行政徽章、办公场所标牌和人民调解标识的使用以及司法所职责和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的上墙公示。
  ——落实保障,努力提高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2006年收编直管时,在全市率先配齐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全县21个司法所有8个司法所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量得到了加强。强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培训,每年都组织安排司法干警到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坚持每月例会学习制度培训学习,尤其是2010年以来在司法所中开展庭调观摩活动,将实际演练作为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加大表彰先进力度,将以综治委的名义表彰2011年度100个规范化司法所,以司法局的名义表彰10名优秀司法所长、10名优秀人民调解能手、10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份优秀人民调解案例、10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已表彰),充分调动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扎实工作,给力构建和谐社会。2011年,全县各司法所共开展普法宣传讲座150余场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9次,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制作永久性普法标语60余条,更新普法宣传栏5000余期,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52个,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25件,调处3125件,调处成功3009件,成功率96%,防止群体性事件5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79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089万元;全面落实各项帮教措施,确保全县463名刑释解教人员(其中2011年接收刑释人员78人,解教人员8人)安置、帮教率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有效地控制在3%以内;全县274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县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件,办结率100%;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046件,无一例不良投诉;完成司法鉴定925件,办理各类讼诉案件1069件,代写法律文书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49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760万元。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司法局
   编:晓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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