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春耕在即,为了更好地稳定粮食生产,船形乡采取"五项措施"防止耕地抛荒,实现全乡粮食生产稳定增产,保民生、保稳定。
举措一,大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种粮积极性,营造"种粮光荣,抛荒可耻"的社会氛围;举措二,严格执行国家种粮补贴政策。按照"谁种粮谁得补贴,不种粮不得补贴"的原则,对承包经营农田而抛荒的农户,不享受国家种粮补贴资金;举措三,对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或依法流转;举措四,凡是未经统一规划退耕还林而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种植用材林、笋竹林等发展非农业产业的,不享受国家种粮补贴资金,并要求限期复耕;举措五,鼓励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户无力或不愿耕种承包土地的,可将土地依法流转或委托他人代耕代种。对租包农田一年播种水稻50亩以上的农户乡政府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