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信息在社会舆论引导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工作,注意结合炎陵地方特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大力宣传炎陵县纪检监察的工作特色,为营造"扬正气、促和谐"良好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反映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的信息文章200余篇,被市级以上纪检监察内刊采用动态信息和基层建议50余篇,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上级纪委的好评。
本次出台信息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旨在激励信息工作争先创优,力争在全市争先进、在全省有影响。考核办法将各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九龙经开区纪工委和委局机关各室列入考核范围,对各单位信息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和季度通报制。纪委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通报发至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信息工作考核还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和"机关各室年度考核",年底,县纪委监察局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