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0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源截图
【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在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两年一度的城市卫生大检查中,我市再次夺得第一名,被誉为全省最干净的城市。
株洲城管经验在湖北引发风暴,在全国产生了影响,到株洲来考察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的各级代表团络绎不绝。据统计,近两年来,仅市城管局接待来株洲考察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的地级以上城市就有253批次。
在这种背景下,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意见》,主要是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
一是为了适应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需要。纵观全国各地,各级党委、政府,纷纷把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中部湖北省已经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城管革命,西部重庆市在城市管理方面不断推出大手笔、大举措。如果不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就会耽误大好的发展形势。
二是为了顺应民意、改善民生的需要。随着城市品位和形象的提升,广大市民的自豪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氛围越来越浓,与此同时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经过多年努力,很多城市管理工作难题先后得到攻克,剩下的大多是一些体制上、机制上的难点问题,如果不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就不可能让群众满意。
2010年,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围绕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展开了深入调研。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的要求,立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起草了《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以2012年2号文件下发。
【主要内容】
市委[2012]2号文件共26条,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3条,阐明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15条,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4条,强调了相关工作机制;第四部分4条,进一步强化了保障措施。
【解读文件】
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
问:文件对下一阶段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怎样的奋斗目标及基本原则?
制定出台这个文件的出发点是建立健全体制顺、机制活、合力强、效率高的大城管格局。
下一阶段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努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让株洲成为环境优美的花园城市、充满活力的创业城市、平安和谐的幸福城市。
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四个相结合”,即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数字管理和规范运营相结合,专项治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广泛监督和全民参与相结合。
问:我们注意到,文件充实调整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城管委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是什么?
为加强城市管理,2000年我市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指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
此次,2号文件从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大城管工作格局要求,充实调整了株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任副主任,分管副市长任执行副主任,相关部门和城市各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市城管委是全市大城管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统一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市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继续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城管委的日常性工作,牵头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核结果。
明确城管职责 强化考核奖惩
问:文件有关城市各区和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内容占了大部分篇幅,这是基于何种考虑?
职责不明是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根据各单位的“三定”方案,并结合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划分为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区各类工程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节日氛围营造、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农贸市场管理、经营场所管理、住宅小区(单位院落)物业管理、违法建设整治、“一江四港”管理、城管行政执法、爱国卫生工作和城市文化建设等15个部分。
这些内容涵盖了当前和今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原来一些管辖权有争议的事项,在文件中得到了界定,一些责任主体不明晰的工作得到了明确。这有利于城市各区和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问:怎样确保城市各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主要是通过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考评“鞭子”、“镜子”和“指挥棒”的作用,督促城市各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文件明确,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城市各区每月一次考核排名,兑现奖惩。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每半年一次考核排名,年终兑现奖惩。同时,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城市各区、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中央、省在株机构政绩考核、绩效评估和文明创建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近期,市城管委办公室将按照2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制定完善对城市各区和相关部门考评办法和细则,确保城市管理考评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廉洁科学开展。
相关部门和云龙示范区纳入考评
问:为什么要考评相关部门?怎么去考?
城市管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以前的城市管理考评,只考核城区,没有涉及到部门,不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纳入考评范围,既考城区,又考部门,条块结合,互相促进,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目前,市城管委办公室正在起草对部门的考评办法和细则,并将提交市政府审定。主要的思路是,根据各部门(单位)与城市管理工作的密切程度和所承担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轻重,将考核对象分为A、B、C三大类,分类进行考核排名,明确奖惩措施。对部门的考评每半年排名一次,及时公布成绩,年终综合评定,兑现奖惩措施。
问:为什么要把云龙示范区纳入每月考评范围?对该区的考评标准会不会与其他城区有区别?
云龙示范区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示范区,这些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随着辖区内华强文化产业基地、职教城等重大项目的逐步建成,人流、物流急剧上升,已成为我市的一大“窗口”。该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城市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株洲的整体形象。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云龙示范区纳入城市管理考评范围,与其他四个区一起排名,逐月兑现奖惩措施。对该区的考评,我们将坚持与其他四区同样的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区财政城管投入纳入考评
问: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投入保障,在投入机制方面,文件有怎样的规定?
文件规定,要建立健全“两级政府”(市、区两级)、“三级管理”(市、区、街道三级)、“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城市管理财力支撑体系。市、区两级财政要将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在科学核定基数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预算,确保增幅高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实际增幅。另外,区财政城市管理经费投入情况纳入了全市城市管理考评。通过这些措施,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重点工程开工
即纳入辖区考评范围
问:长期以来,一些重点工程受管理手续移交等因素的影响,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块“软肋”,在这个方面,文件有何明确要求?
文件明规定,城区各类工程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由辖区政府负责,并必须按有关要求设置围挡;工程竣工后自然移交辖区政府管理。住建、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地管理。
因此,不管是省里的工程、市里的工程,还是区里的工程,开工之日起,其市容环境卫生就由辖区政府负责,就会纳入检查考评范围,进入日常管理。工程竣工之后,该部位市容环境卫生自然移交辖区政府管理,不再有管理权限移交之说。文件作出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空挡。
推行公厕星级管理
问: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既是工作中的难点,又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对此,文件有怎样的规定?
文件规定,城市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市城管局负责市投公厕、垃圾中转站和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的产权管理。另外,文件还要求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体制,实行市、区分级管理,明晰产权和管理职责,确保设施设备充分发挥作用。
市委、市政府一贯以来高度重视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近年来城区共新建公厕75座、垃圾中转站35座、环卫工人休息室40个,添置各类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168台。今年,国家卫生城市要进行复检,我市将推行星级公厕管理,切实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同时要落实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设备的产权管理。通过加强产权管理,防止随意拆毁环卫基础设施的行为,通过提升管理水平,有望解决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选址难的问题。
加强城市“四化”工程
维护管养
问:有市民担心,城市“四化”工程完工后,维护管养措施跟不上,整洁靓丽的城市面貌难以保持,对此,文件是否明确了相关要求?
其实,对于临街建筑物容貌标准,《株洲市城市容貌规定》早已明确相关要求:位于主干路、次干路的建(构)筑物外墙面(含坡屋顶),采用玻璃幕墙的每年至少清洗一次;采用涂料装饰的每三年至少粉刷一次;采用其它形式的每两年至少清洗一次。位于快速路、支路的建(构)筑物外墙面,采用玻璃幕墙的每两年至少清洗一次;采用涂料装饰的每四年至少粉刷一次;采用其他形式的每三年至少清洗一次。
2号文件再次明确,城市各区政府负责城市美化、绿化工程建设后的常态管理,落实《株洲市城市容貌规定》相关要求。
落实环卫工人社保政策
问: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环卫工人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但他们的工资待遇还是偏低,对于这一块,文件中有没有明确要求?
市委、市政府一贯以来十分关心环卫工人,为他们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在全市的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庆典现场,都专门安排环卫工人代表出席,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也总是把环卫工人放在首要位置。去年11月份,还组织全市环卫工人开展免费游方特活动。
在今年的2号文件中,还特别强调指出,要逐年提高一线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尤其要逐年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落实相关社保政策。我们相信,有这些保障措施,环卫工人的待遇一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