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在株洲市城区推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模式将推向农村。23日,我市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构建“完美宜居”的新农村。
目标:“四清三基二统一化”
此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是“四清三基二统一化”。“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保持农户宅院干净整洁,整治工业、矿山、生活和养殖污水,发展生态农业,建立以沼气为主的农村清洁能源体系。
“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在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二统”即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中心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今年,新建或启动1个以上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两年每年新增2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化”即大力推进路边、屋边、水边绿化,以“三边”绿化带动农村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通过县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全市农村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规模饲养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必须综合处理,马路市场100%取缔,村庄“三边”绿化达90%以上。
考核拟从4月全面展开
参照城区经验,《株洲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同步出台。按照“周考核、月排名、季讲评、年终总评”方式,采取暗检、明检、督查督办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评人员每周深入五县(市)进行暗检,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销号”督办,直至彻底解决。
每月考评排名第一的县(市),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50万元,第三名奖励20万元,第四名不奖不罚,末名县(市)罚50万元。奖励资金60%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40%奖励至具体工作个人。全年奖励总额将达1440万元。
对于连续两次排末名的县(市),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还要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作检讨。
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市政府农办主任董小平介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拟从3月开始试运行,4月全面展开。
稿源:株洲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