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攸县司法局在株洲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被授予“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红旗单位称号。“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红旗单位是全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的最高奖项,该局在2010年度和2011年度连续两次获此荣誉。
过去的一年,全县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52个,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25件,调处3125件,调处成功3009件,成功率96%,防止群体性事件5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79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089万元;全县463名刑释解教人员(其中2011年接收刑释人员78人,解教人员8人)安置、帮教率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有效地控制在3%以内;全县274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共开展普法宣传讲座150余场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9次,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制作永久性普法标语60余条,更新普法宣传栏5000余期,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件,办结率100%;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046件,无一例不良投诉;完成司法鉴定925件,办理各类讼诉案件1069件,代写法律文书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49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760万元。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司法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