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武: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2-02-16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1日在攸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友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1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扣全县“五年倍增、福民强县”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和改进。2011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分类综合考核中继续名列B类第一,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文明窗口单位”、株洲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株洲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围绕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1、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多发性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打击破坏有序竞争环境的商业贿赂犯罪;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如先后批捕和起诉了胡伟红、张虹等特大集资诈骗案件。同时,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林区林业正常生产秩序,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1人。
  2、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清网行动等专项活动,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291件393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228件315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8件62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60件520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8件8人。如对谭志军为首的17人聚众斗殴案,仅用几天时间就做出了批捕决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3、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把确保人民满意作为“第一目标”,着力查办民生领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4人,查办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8人,其中大要案10件19人,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突出打击重点。先后立案侦查非法铁矿开采、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12人。调整侦查方法。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办案不影响机关的正常办公,办案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如在查处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个别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时,鉴于该企业正在进行改制、并下放到地方管理的特殊情况,我们制定了严密的侦查计划,注重上下沟通协调,疏通联系渠道,做到办案不影响企业的改制,得到了省化工行业办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注重打防结合。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积极探索遏制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先后与县地税局、县国税局等15个单位签署了《关于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信息交流制度。全年在上述单位共进行职务犯罪宣传教育5次,受教育人数380余人;对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县房产局等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调查报告3份,及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9份,撰写预防犯罪分析7篇,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9次。
  二、围绕和谐建设,突出重点,倾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突出重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践行执法为民承诺。
  1、畅通群众诉求通道。通过深化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定期通报制、责任追究制等控申工作机制,先后建立“检察长一站式接访”、检察联络站、大厅接访制度,做到了“开门接访、高效处访、有效化访”。认真排查、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和初信初访矛盾纠纷,努力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2人次、举报线索34条。2011年,我院举报中心接待室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深入社区和乡镇,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2、着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履行对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能,全年共监督立案3件3人,依法追捕8人,追诉7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捕72人;全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全年共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320余份;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件;本着尽力息诉息访的原则,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和执行监督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认真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打击牢头狱霸,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类案件1件3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环节的司法公正。2011年,我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1年,对28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减少了社会对抗。
  三、围绕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警整体素能和工作水平,检察形象焕然一新。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院思想政治建设。年初,制定了院党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次的全院干警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并以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为载体,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开展“学习省情、县情和检察工作发展形势”教育活动,联系本县工作实际,大力倡导全民教育和乡土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爱我家乡、服务家乡的观念。
  2、加强业务和保障建设。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先后组织30余名干警参加省市院的业务培训,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和各种选拔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和在省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干警加大奖励力度。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在全省执法规范化考试中,我院干警考试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在全县中青年干部文化理论水平考试中,我院21人参加考试,9人入围全县科级干部后备人选。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公诉辩论对抗赛、演讲比赛、全市检察机关反贪业务标兵和优秀审讯能手评选等活动,提升干警各项综合能力。积极推进“两房”建设,去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在县东城新区举行了侦技楼奠基仪式。目前,主体楼建设进展顺利,即将封顶并进入装修调试阶段。主体楼建成后集办公、办案、技术实验、检察文化、反腐败教育等多项功能为一体,切实提高我院检务保障和服务社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科学化管理,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严格落实预安销号绩酬挂钩制度。通过月初、季初对主要工作进行预安,明确标准,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月末、季末根据预安工作的完成情况逐一进行销号,预安工作的落实销号情况与干警绩酬紧密挂钩,切实提高了干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这一做法得到了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科学管理研讨会和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上均做了典型发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奠定了基础。
  四、围绕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位置来抓,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及时向县委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案件查办情况,自觉将检察工作纳入到党委的统一部署中,坚持做到打击违法犯罪不影响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不影响经济建设,开展诉讼监督不影响司法权威,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人大交办和督办的案件认真开展调查,适时予以回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行“一案三卡”制度,把检察权的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细则》,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减少执法随意性。探索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着手筹建案件管理中心。2011年,我院在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中继续位居全市先进行列。
  成绩的取得固然令人兴奋,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的办法和能力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二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离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办案力量严重不足,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检察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五年倍增、福民强县”的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争创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力打造“智慧攸县、实力攸县、魅力攸县、幸福攸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法律监督,更加自觉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在执法办案中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办案力度,强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涉农、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破坏生态资源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和沟通,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的系统预防和重点项目的专项预防。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案件剖析和预防建议等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二、强化机制和队伍建设,更加努力地提高整体素质和形象。按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完善服务民生机制、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涉检信访处置机制、刑事被害人救济落实机制和社会管理参与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检察的温暖。切实把改善队伍形象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增强班子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大对检察干警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努力提升干警执法水平。坚持文化育检,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加强内外监督,提升监督效果。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有效地提升检务保障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力推进“两房”建设,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力争在年内实现主体楼的整体搬迁。同步做好反腐败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建设基地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把检察侦技大楼建成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现代化办公、办案及教育场所,打牢检察工作发展基础。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筹建案件管理中心,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
  四、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奋发进取,以服务大局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名词解释
  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永康同志在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体现了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紧紧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对政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200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在基层调研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理性”不仅要求有非常高的法律意识,而且要有强烈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有很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理性地把握和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在具体的办案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平和”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文明”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队伍的精良素质。“规范”就是要完善执法管理,细化办案规程,完善业务流程,力求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
  一案三卡: 即每办理一起案件,都要由规定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2011年10月19日,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强调,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 “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相关链接: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源: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攸县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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