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攸县经管局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所属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指导乡镇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受理有关土地承包纠纷信访件70起,调处结案70起,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受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4%。9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攸县检查《土地承包法》和《仲裁法》执行情况,攸县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近日,从国家农业部传来喜讯,该局局长李福文被评为2011年度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个人,并在全国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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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经管局
编:夏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