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公安执法行为不满意如何投诉?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如果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要如何举报?1月25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天起,株洲市公安局信访110信息系统将全面启动。
信访110是株洲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数字化信息系统,是以湖南公安信息网络为依托,专门用于公安信访投诉办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统一了全省公安信访投诉受理入口,建立了市县两级公安“大信访窗口”,具有综合处理、监督、分析统计、信息查询、评价考核、资源互通等6大功能,实现了信访事项受理、甄别、分发、办理、督办、评价、回访、考核全部网上流转。
目前,株洲公安“信访ll0”受理信访投诉事项的主要方式包括:1.通过电话上访、投诉的,可直接免费拨打110,工作时间将由专职信访110接待人员受理,非工作时间将由110报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并在下一个工作日转由信访110工作人员受理;2.来人上门上访、投诉的,可直接到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投诉上访;3.来信来函上访投诉的,可以直接将信函邮寄到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邮寄地址为“株洲市公安局信访110或“**县(区)公安(分)局信访110”。
株洲市公安局党委(组)成员、副局长凌娅表示,信访投诉实行实名制,“对于匿名信访投诉,我们原则上不予受理。”
电话和窗口接待的信访事项,信访110工作人员对能现场处理的,会当场指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对投诉民警不履行职责、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将指令公安督察部门进行现场督察;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信访投诉事项,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规定,在24小时内责令相关单位与当事人接触调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咨询类信访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类信访事项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办结。
公安部门将就办理的每个环节全程进行电话跟踪回访,以确保做到“有访必受、有访必办、有访必果”,回访满意度自动计入考核评价体系,结果纳入责任单位的综合考评、责任领导的倒插追责和责任民警的绩效考核,将信访事项的办理效果直接与民警的面子、票子、位子挂钩,实行奖罚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