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攸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攸县司法局2011年度司法所长述职会”,局领导班子、各司法所所长、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文志丹主持。
会上,各司法所所长依次对本所201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系统地回顾了一年来所做出的成绩,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了各自的设想。

副局长董攸周作了点评,既充分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最后,局长李益民谈了四点看法,一是在工作上存在差距。在工作中的主动性不够,尤其是对村一级的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对象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指导。二是在作风上存在差距。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注重形象,要有纪律性和严谨性,力争将司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三是在管理上存在差距。由于大部分司法所只有一人,就很容易出现监管的缺失,造成部分所长在平时工作中比较松散和随意,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同时,所与所之间也要多联系和配合。四是在素质上存在差距。新时期的司法行政的职能在不断加强,尤其是新《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和社区矫正的接管,大家身上的担子都非常重,因此,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来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他还要求大家,一是要有“朝气”。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而不因循守旧;要勇于创新,而不固步自封;要勇于实践,而不畏怯不前。二是要有“底气”。在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在成绩面前不忘乎所以,在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只有底气足,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建树。三是要有“正气”。正气是正直、正义、正派的化身,是一种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处事、清清白白为官的浩然正气。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大力弘扬这样的正气,不仅是一种政治要求,也是职责和使命所系。四是要形成“和气”。“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二人同心,其力断金”说的就是团结。加强团结是做好工作,树好形象的基础。要完成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全体司法行政队伍同心协力、步调一致、团结奋进。各司法所与党委、政府之间,与局机关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使司法行政队伍成为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有机整体。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县司法局
编:夏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