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攸县民政局正在认真贯彻落实民发【2011】159号文件精神,使全县广大优抚对象及时享受优抚政策带来的实惠。
县民政局本着“时间尽量提前、核算不出差错、账目一目了然”的工作作风和态度,分别对红军失散人员、“三属”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役人员、涉核部队退役人员的提标资金进行了分乡镇、分类、逐人核算统计,并制定了提标资金发放明细表,要求各乡镇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据悉,目前,该局已完成核算工作,12月份可将优抚提标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民政局
编:皮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