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攸县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参照离退休医疗管理办法实行包干到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此办法进一步保障了在乡一至六级革命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主要表现在:
一是将县内医疗技术最好的两家医院(攸县人民医院、攸县中医院)确定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定点医疗机构。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2000元拨付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定点医院对残疾军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封顶,不得限制残疾军人的诊疗次数(含门诊、住院)。
二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在两家定点医院中自愿选择一家医院签订协议,定点医院必须建立残疾军人医疗保健档案,每年为残疾军人免费体检两次。对居住在县内各乡镇的残疾军人住院实行免费接送。
三是要求定点医院对《湖南省离休干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备药率必须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保障供应。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民政局 谢志刚
编:夏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