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株洲市驻炎陵人大代表一行对我县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古友发参加视察,副县长王衡酃陪同视察。
我县地处罗霄山脉中段,境内岩浆岩出露面积达1079.89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3.19%。区内褶皱、断裂构造发育,是成矿的有利地质条件。多年来,由于广大地质工作者的艰苦努力,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已发现有:煤、金、银、铀、稀土、高岭土、花岗石、石灰岩等20多种,占全市已发现矿种(40余种)的57.5%,其中已通过地质部门工作探明储量的矿产7种,共计各类矿床、矿点45处,潜在价值逾千亿元。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狠抓落实,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综合整治,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2009年至2011年,我县连续3年相继开展了粘土矿整合、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稀土矿专项整治3大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有持证矿山38家,其中萤石矿4家,硅石矿2家,高岭土矿1家,砖瓦页岩矿1家,砖瓦粘土矿8家,建筑用石料矿22家。设有6个探矿权,其中5个为国家任务勘探项目,1个为商业性探矿权。
人大代表们实地察看了东风乡、石洲乡稀土矿整治工作现场,并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县《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及稀土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人大代表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使全社会矿产资源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的增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依法有偿取得矿权"、"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坚持严格控制,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加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执法监察力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矿业秩序明显好转,有力的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肯定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代表们对我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地质环境治理的力度,做好稀土矿治理后续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早发现违法苗头,做到治早治了,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进行。

(责编:廖常书 监审:彭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