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19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0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百姓大药房渌口店,对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调查。
走进药店,只见店中央挂着的"株洲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公示牌"显得格外醒目。公示牌突出了责任的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等内容,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内,记者看到药品摆放迥然有序,旁边都张贴着质量安全证书。据店长介绍,该店严格按照规范化药房建设的要求,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让老百姓放心用药。
据悉,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国家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县之一,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使县乡村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覆盖面达到100%,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