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城乡

时间:2011-10-2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0月22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于7月1日正式启动,我县从此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履盖。

    根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县内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没有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便可从7月1日开始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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