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南省煤电生产大会召开后,株洲市将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的182万吨电煤任务于近日下达到攸县。
按照会议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1〕33号)的要求,攸县迅速召开会议,成立了调煤保电办,并作出部署: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将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按月将任务分解到各煤矿,并按照煤矿的产能占任务的30%、煤矿产量占任务70%下达;二是价调基金的征收由县煤炭局负责征收,并做到专人管理、专用票据、专用账户;三是返还价调基金实行当月结算,当月兑现。
在下阶段工作中,攸县将全力抓好省、市下达的调煤保电新任务,全力保证电煤及时送到产电企业,及时将电煤价调基金及时征收到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煤炭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