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攸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湘之,副县长陈运发召集各产煤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召开调煤保电工作会议,旨在确保及时完成省、市下达的调煤保电任务。
自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调煤保电工作会议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感调煤保电的责任更加重大、调煤保电的任务更加艰巨、调煤保电的时间更加紧迫。会议进一步明确调煤任务数,将市人民政府下达攸县的182万吨任务,以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到了各产煤乡镇,乡镇下达到了煤矿,并进一步强化了调度,明确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结算,及时完成电煤任务,完成价调基金征收任务,攸县调煤保电工作正急流涌动,全面铺开。
会议认为,当前的调煤保电工作有四个变化,即全年性任务大幅度提升;补助的标准有所调整;奖惩机制更加具体;调煤保电的机构进一步升级。针对当前调煤保电形势的变化,会议认为做好调煤保电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即调煤保电工作要由阶段性工作向常年性工作转变;调煤保电工作要由部门性工作向全局性工作转变;调煤保电工作要由随意性向强制性转变。 会议明确了工作机构,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湘之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子善,副县长陈运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局,办公室下设调煤工作组(由煤炭局负责履职)和协调工作组(由经信局负责履职)。
会上,胡湘之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调煤保电工作提出了八项硬性措施:一是调煤保电任务完成情况与乡镇用电指标挂钩;二是火工产品供应与电煤任务挂钩,火工产品供应一定要有产煤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意,才能供应,对不送电煤的煤矿要停供火工产品并封存库存火工产品;三是电煤任务与煤炭过境票据发票挂钩;四是在没有完成电煤任务的情况下,出境煤炭要征收价调基金每吨200元;五是电煤任务的完成情况与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年检挂钩;六是电煤任务的完成情况与乡镇财政经费拨付挂钩;七是电煤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实绩考核挂钩;八是建立调煤保电工作乡镇领导约谈制度。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煤炭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