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事业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按需设岗,同时实行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近日,株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需在11月底前完成。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是市民眼中的“铁饭碗”。但从今以后,这种局面将改变。
按照要求,事业单位要根据需要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同时与工作人员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合同聘期一般为3-5年,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根据履约情况续签合同或转换岗位或辞聘,被辞聘的工作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求职。
被列入此次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范围。
人员方面,包括3类: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相关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并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10月上旬前,株洲市将组织全市事业单位进行人员结构及岗位摸底调研,并对各单位人事干部进行培训,11月底前,各单位要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据悉,此次将有1309家事业单位共计5万余人纳入改革范围。
株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刚表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改革,有利于发现和留住人才,激活活力。
株洲市领导杨宋虎、贺夏盛出席会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3大类
今后,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大类。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7个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在原来的高、中、初3级基础上,拓展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前者分5个等级,后者不分级。
特设岗位:非单独一类岗位,属上述3类岗位中的一类,用于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