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到茶陵县视察指导法院工作。
2011年,茶陵县法院严格按照“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工作部署,重点围绕“社会和谐、审判绩效、法治理念、队伍形象”抓落实,全面推进“矛盾大化解,案件大调解”工作。截止10月2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2104件,审结2076件,结案率98.67%,挽回各类经济损失9987.854万元,为茶陵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何剑对茶陵县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今后法院工作,他要求茶陵县法院要坚持围绕能动司法,进一步加强调研,不断为全县经济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要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强化审判措施,助推社会诚信建设;要坚持为民办案,进一步提高公信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队伍廉洁培训,进一步加强监督保清正,以教育培训和制度建设为抓手,筑牢拒腐防线,确保县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