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中部三级达标验收

时间:2011-10-17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2011年10月14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株洲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中部三级达标建设进行了验收。参加验收会的单位有省环保厅、株洲市环保局、常德市环保局、平江县环保局、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株洲县人民政府、株洲县编委、财政局、人事与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等单位,并组成验收委员会。 验收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185号)以及《全国环境监察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环办【2009】144号等规定,现场核查了株洲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情况,听取了株洲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观看了专题纪实片,查阅了相关资料。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株洲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中部三级标准,综合评分96.9分,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我们将以这次能力建设达标验收为新的起点,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学习借鉴他山之石,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当好环境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