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请司法局一定要帮助我们讨回我们的血汗钱啊!”8月8日上午,在株洲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两位中年男子抓着工作人员赵新海的手,满面愁容。“别着急,我们能帮一定帮助你们!”赵新海为他们递上热茶,安抚他们坐下细谈情况。
据了解,两位来访者都曾在株洲市芦淞区环洲城做杂工,其中一位叫刘小平,系平山乡华石村村民,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受同村村民刘光强雇请在环洲城从事杂工,至今尚被拖欠5700元劳动报酬;另一位叫付建军,系王十万乡付家村村民,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受刘光强和龙凤乡金伏村许永立共同雇佣在芦淞区环洲城从事杂工,劳动期间3400元的劳动工资也一直被拖欠。
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赵新海接受了两位当事人的申请,并亲自担任委托代理人,随即赶赴侵权地收集了有力证据并依法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案件被予以合并处理。两案于8月15日、8月30日两次开庭,在法庭上,赵新海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案件清楚的事实,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告侵权的法律后果。根据庭审情况,赵新海又适时申请了法庭调解,与审判人员一道在情与理方面向被告做思想工作。8月30日,两名被告当庭同意签订工资支付协议,双方达成了和解。拿到协议后,刘小平和付建军紧握赵新海的手激动地说:“想不到我们讨了3年的工资,通过你们的协助现在只要了短短22天就要到了,谢谢你们!”
这是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处理的第58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去年以来,株洲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关注,开通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只要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因受到不法侵害提出申请,法援中心均竭尽全力提供帮助直至问题解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农民工案件已全部妥善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