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2日)上午,攸县黄丰桥镇召开了湘潭分局联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湖南省煤监局湘潭分局副局长黄昌良一行,柏树屋煤矿、牛形煤矿、丰旺公司、丰隆公司负责人,丰垅村、宝宁村支部书记及镇安监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煤炭局副局长董超辉主持。

会上,省煤监局湘潭分局监察室主任贺自强对此次湘潭分局联合执法检查的四个相关矿井的整体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突出强调了水害治理情况。宣读了对以上四矿的相关处罚情况:牛形煤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南溟桥煤矿罚款10万元、柏树屋煤矿处罚3万元、碎碳眼煤矿罚款2万元。同时对联合执法情况中存在的针对性防治水措施制定不完善、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操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不足、通风管理不严等问题提出了五点整改建议: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打好百日安全攻坚战;高度重视水害防治,配备齐探水设备;尽快取缔分块承包,打非治违到位;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交接班制度。

黄昌良在会上强调,煤矿生产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杜绝楼上楼开采和取缔分块承包现象。他指出,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要讲大局、讲责任,以科学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信访工作,能在村级解决的问题就在村级解决,能在镇级解决的问题坚决不增加县级的工作量。共同努力将黄丰桥镇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
随后,董朝辉对该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即隐患高度警觉、查原因举一反三、抓整改真抓实干。该镇主管安监工作的副职朱运良在会上表示,全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一定会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所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执行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时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督促各矿整改到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黄丰桥镇党政办
编:皮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