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攸县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城建投、城关镇政府等部门对擅自在内环路安置区与内环路之间地块挖房屋基础的杨某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恢复了地块原状。
县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发现内环路一违法建设行为,迅速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予以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杨某系攸县城关镇江桥村王氏坳组村民,其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5条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县规划局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接受处理。
据了解,工作人员多次到达现场,给当事人杨某宣讲法律法规并跟踪检查。当事人非但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反而有续建行为,准备捣制钢筋水泥基础,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县规划局当即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杨某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规划局
编:皮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