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荣获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

时间:2011-09-17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本网实习记者报道】9月16日上午,湖南省环保厅组织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标验收专家评审组来攸县检查指导工作,经过一系列检查评审,攸县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验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谈湘旭陪同评审验收。
  评审组现场察看了环境监察机构的办公条件、基本软硬件建设、应急设备、环境监察制度执行情况和环境监察档案管理情况,并专题听取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

攸县荣获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
评审组专家查看档案

  随后,召开评审会,会议由省环保厅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赵立平主持。
  会上,县环保局局长左键对攸县监察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全县环境监察工作上主要坚持了“三抓”,即抓好硬件建设,务实工作基础;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今年年初,该局耗资近40万余元将局办公楼一至五楼进行改造,现有执法车辆3辆、指挥车1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开表示政策、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境监察人员廉政制度》,解决人员编制、经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行风廉政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规范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与此同时,大力宣传,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严格征管,依法征收排污费,全县2011年上半年征收排污费231万元;重拳出击,全面强化环境监管,在环境监察方面,完善了县、乡(镇)、企业环保工作网络,按照“深入排污现场、依法严格监管”的工作思路,推行环境监察区域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队,责任到人;为民解忧,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共101件。

攸县荣获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
评审会现场

  听取汇报后,省环保厅监察总队调研员周洪肯定了攸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成绩。他说,攸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得到县委和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解决了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环境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用房、交通、通讯、取证等执法装备均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察各项工作制度、程序健全,监察档案规范完整。
  谈湘旭在讲话时,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县环境监察工作的肯定,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各位专家领导能对攸县的环保工作多多指导,多提提宝贵意见,攸县将把这些意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环境监察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水平,不断改善环境监察质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攸县荣获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
省环保厅监察总队调研员周洪(左)给攸县环保局授牌

  最后,评审组根据《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逐项打分,经汇总后,共计94.85分。评审组各位专家一致认为,攸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一举通过验收。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文 辉
   编:晓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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