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劳动社保局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2011-08-0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
  在你们辛勤劳作之余,我们欣喜地向大家传达一个喜讯:将给我县广大农民朋友带来福祉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即将在我县全面启动。这是解决我县农民朋友“老有所养”问题的重大民生举措,是继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实行新农合之后,惠及广大农民朋友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新农保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来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朋友均可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等七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省、县政府给予每人每年最低30元的补贴,参保人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增加补贴5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50元(补缴的不享受补贴);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为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2011年为55元/月)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等总额)除以139计算。参保人应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实惠,长缴多享受待遇。如果您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须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达到领取年龄(60岁)时就能领取养老金。
  如果您年龄已经达到或超过46岁而未满60岁,必须从2011年起按年缴费,到达领取年龄(60岁)时,可以领取养老金。
  如果您在2011年7月1号前已年满60周岁、同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子女参保缴费了,您参保后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参保缴费没有任何风险。参保人在参保时新农保经办机构就为每个人建立了个人账户,参保人如果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除政府补贴余额外可以依法继承。
  农民朋友们,为了您父母晚年幸福,为了您自己养老无忧,为了减轻您儿女的负担,为了您和您全家的和谐幸福,欢迎您积极参加新农保,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祝你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攸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照新农保政策执行。欢迎您登陆攸县公众信息网、攸县新闻网或致电0731—24338979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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