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仔妹是攸县桃水镇睦田村的一名村民。今年8月1日,她惊奇的发现,原来需要23元的门诊挂号费等各项常规费用,现在只需交纳2元,整整节省了21元。这让她觉得国家政策特别好。
据了解,此次我县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在全市十县(市)、区中,第一个率先启动“一般诊疗费”,将原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标准暂定为10元,由患者自负2元,其余8元纳入其所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参加新农合的群众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可以到乡镇卫生院享受到这项惠民措施。 一般诊疗费的项目内涵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采血管、注射器等医用耗材、药物配置及药事服务费成本。除外内容为药物、真空采血管、留置静脉针及专用聚氨脂透明敷贴、避光输液器、微电脑输液器、一次性专用胰岛素注射器等费用。各基层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原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心内注射、动脉加压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门诊静脉输液输血、静脉输注高氧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等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总之,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其他医疗服务价格也必须保持稳定,一律不得擅自再新设项目和提高标准。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医改办 龙雪刚
编: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