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攸县司法局开展了向刘玉美同志学习的活动,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关于开展向刘玉美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
——发出了《关于开展向刘玉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1]28号)。司法局号召全县司法干警学习刘玉美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思想品质;学习刘玉美立足本职、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学习刘玉美同志情系百姓、为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刘玉美同志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
——集中学习了刘玉美感人事迹。刘玉美为群众带来大量福音的同时,自己却积劳成疾,于2010年1月16日不幸逝世,年仅46岁。司法部追授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写出了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干警纷纷主动上交心得体会,对自己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展现了司法行政队伍讲政治、重思想、尊榜样、求上进的良好精神面貌。
——结全当前本职工作学习。在学习活动中,广大司法干警将“刘玉美工作法”内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结合当前专题活动学习。把学习活动与当前我局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四比五评”、 “明法纪、扬正气”、“学会感恩,担当责任”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把向刘玉美同志学习与向身边人(皇图岭司法所所长林沙非、桃水司法所所长李观文)学习相结合,深入推进学习活动,掀起学习活动新高潮。
据了解,刘玉美同志是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铁山坪街道司法所所长,20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调解民间纠纷1560余起,平息大规模群体性事件10余起,帮助众多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做人。刘玉美同志是当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杰出楷模,是新时期司法干警的优秀代表。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司法局
编:余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