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食品监督人员对全县进行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按照卫生部给予质检总局《关于粉条生产加工不能使用明矾》复函的文件精神,县质监执法人员对全县薯粉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 。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全县粉条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铝铵(铵明矾)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该局查处了两家在粉条加工中使用铵明矾的粉条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并当场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一是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停产通知书;二是对其使用的铵明矾予以扣押封存;三是对其生产的产品予以销毁。
据悉,县质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米粉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粉条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按要求组织生产,防止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发生;要求粉条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切实提高食品质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质监局 陈兵泉
编:皮霜红